机构简介
 

抚顺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抚顺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为“我所”),系抚顺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我所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能够独立、规范和公正地开展核准项目的检验工作,并在抚顺行政区域内有具体、明确的特种设备检验责任区。我所承诺和确保在从事被核准项目的法定检验工作时,严格执行政府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定检验业务实施收支预算管理。
  一、机构由来
  (一)我所原抚顺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承压类综合检验检测机构),成立于1978年4月,先后经辽宁省劳动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并授权,取得对抚顺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清原县和新宾县的受压元件制造监督检验和工业锅炉、工业管道的安装、修理改造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①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的监督检验资格和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的定期检验资格等。②接受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委托,承担仲裁检测、检验以及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证等工作。原资格证书编号:辽劳认〔98〕02号,资格证书注册号:L89062406。
  (二)我所原抚顺市劳动卫生安全检测站(机电类综合检验检测机构),成立于1987年11月,先后经辽宁省劳动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取得对抚顺市行政区域内、独立承担抚顺地区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工作,并经原辽宁省劳动厅、现辽宁省气象局授权承担抚顺地区防雷防静电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工作。2003年3月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进行了核准(当时使用名称为“抚顺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核准号:TS7110023-2008,有效期:2008年3月8日。
  (三)两所、站建立以来,均无任何检测检验质量事故发生。
  2005年、2009年、2014年及2018年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派出专家对我所进行了换证核准工作的现场评审,2018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我所(抚顺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核准证书编号:TS7110227-2022,有效期至:2022年7月22日。
  我所作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多年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范围,已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齐全、业务水平高、检验技术精湛的检验检测人员队伍,具有较强的综合技术力量。我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贯彻我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质量体系,努力使我所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稳步提高,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事业的持续发展,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我所将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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